2026/8/14 17:27:42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的公示要求,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,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高性能膜材项目——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总体验收);
二、建设地点: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泽路5号;
三、公示内容: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(总体验收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四、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。
五、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义
联系电话:13290726686
通讯地址:0595-27583808
邮编:362100
附件:环保验收意见.pdf
李女士:150803197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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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经理:180302330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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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x:4008875666-054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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